題:
出租停車場要繳稅嗎?
2012-02-15 09:39:09 UTC
我有把停車場出租給別人,要繳納每年的所得稅嗎?
三 答案:
台中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Line IDTax33333
2012-02-15 12:00:34 UTC
停車位出租方式有二種,一種是住戶個人將大樓地下室配置之停車位出租;另一種為露天式停車場的出租,上述兩種方式出租之所得均視為出租人的租賃所得,須併入該年度所得合併申報所得稅。但須特別注意的是,該兩種租賃方式所能扣除之必要費用並不相同,其扣除方式分別為:

【出租地下室停車位之所得】此種車位係附屬建物的部分,其租賃之必要費用若不採列舉扣除,則可比照房屋出租必要費用的認定標準,依租金收入的百分之四十三扣除必要費用。

【露天式停車位之租賃所得】只能比照土地出租收入,減除當年度繳納之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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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參考:http://imgcld.yimg.com/8/n/AB04698732/o/10120215015601387172337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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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5 11:48:57 UTC
如果您是將自己使用的停車位、利用未使用的時間、出租給另一人(白天出租給別人使用、晚上自己使用)、仍要計算綜合所得稅-租賃所得。
♡♥ ayling ♥♡幸福永相隨
2012-02-15 10:46:24 UTC
您好:

承租人如為公司:

依扣繳憑單數字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之租賃所得申報。

承租人如為個人:

依租賃合約書數字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之租賃所得申報。並於次年度5/1~5/31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所填單申報即可。





出租停車位約為二種類型:

1.出租地下室停車位之租賃:是附屬建物之停車位,可減除43必

要損耗及費用。

2.露天式停車位租賃:比照土地出租收入,依規定只能減除課稅

當年度繳納之地價稅,不得減除43%必要損耗及費用。







供您參考!





2012-02-15 12:27:05 補充:

沒錯!

之前實務案例,出租人遭檢舉漏報租賃所得,因此受罰。

謝謝辰俞好友補充容易疏漏之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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