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率的問題
您要的資料全在主計處的網頁 : gdbas.gov.tw/public/attachment/92198572771.xls
(1) ,GDP + NFP = GNP
(2) ,NFP 位在網頁的最後右方 ,海外所得淨值 一櫚從 1951年 -87百萬 ,到1983年以後開始轉正 ,到了2007年 得315,373百萬..
(3) ,用2007資料 ;政府消費1.456兆 加 政府投資0.319兆 = 1.775兆 ,除以GDP13.08兆 = 13.57%.
(4) ,2007的( X- M )=( 8.952-6.96) /13.08 =15.23%
(5) ,如果第3題改成這樣的話 : 政府支出G 1.775兆可產生多少GDP ? 它又佔整體的GDP 又多少 ? 結果會不一樣的 . 您有興趣想知道理由嗎 ?
(6) ,X – M 的淨值對GDP 沒有必然的關系 ; 因為GDP就是國家社會的收入 , 明明我們將要面臨收入的大災難 ,去年12月還有順差24億咧 !!! 美國的逆差世界弟一, 絲毫不損 GDP的第一大國 ; X-M 只能代表外匯的收支狀況, X - Mx才能算做 GDP的要素 ,其因 請見BLOG : 重新定義GDP ,第4個新方法. .
M = Mc + Mi + Mg + Mx
2009-03-02 03:41:32 補充:
以本次為例 ; 用政府支出 G 826 億發放消費卷 .它可有2個問號 . A : 它佔去年的GDP 多少? B: 它可產生多少GDP 又佔整體的GDP 多少 ? 因為關心的重點在于如何提高國家社會的收入 , 所以B 的問題才比較有意義 ., 正確的答案要像這樣 : 826X(1-0.4)=495 , 495億/12.99兆=0.38% 826本身並非GDP 它只是一個消費營業額或政府的支出., 必須耍再扣除它的平均進口成份0.4後 ,才能算做GDP
2009-03-03 11:32:33 補充:
net factor payments from abroad and net factor income from abroad 同義
它位在-行政院主計處首頁-政府統計--主計處統計專區-國民所得及經濟成長-統計表 最下行 :歷年各季國民生產毛額依支出分.(93SNA) 這個表的AH行 :國外要素所得淨額 net factor income from abroa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