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這樣的存證信函可以嗎??
anonymous
2009-02-13 02:33:31 UTC
「台端向本人締約承租坐落於台北縣板橋市xxx之房屋,租期自97年5月25日起至98年5月24日止。詎台端於97年9月25日以後即未曾依約給付租金,迄今欠租除以押租金抵償外,尚積欠二個月,共計貳萬陸千元整,為此特以本函催告台端於函到後七日內付清租金,屆時如未付清,依台端與本人於中華民國97年5月21日簽訂房屋租賃契約第四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執行。請台端於函後立即付清租金,屆時如未付清,依所定契約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甲方定相當期間催告,乙方仍不為支付者。第十二條如有遺留物品者,視同廢棄物,任由甲方以廢棄物處理,如由不足由乙方補足。特依法以本函終止租約,請台端於函後付清租金並遷讓房屋,以免訟累是禱。」


還有~寫好後~到郵局去~會有哪些的程序??應該怎麼弄??


還有~存證信函的下面~正幾頁~那個我會寫~但多少錢~我不知道~我要怎麼寫~還是通通不要寫~我是去中華郵政下載的電子是的~所以都是電腦打字~下面可以再用手寫嗎??

還有~我跟他簽的租賃契約~要附上去嗎??


總之~請跟我說~所有應該的寄存證信函程序~才不會沒有問題~

謝啦~
一 回答:
alan
2009-02-13 14:02:36 UTC
很簡單 不用想太複雜



首先這份內容寫的不錯

足以表達應有的立場與訴求

內容沒有問題



程序是只要印出三份

一份郵局留存

你與對造各一份



郵局會收存証費用與掛號費用

大約是300元左右

寄件人部分需用印

你說的那各部份不需要寫

郵務人員會處理

你只要記得寫上面的寄件人與收件人資料即可

然後印出3份 帶著300元 跟郵局人員說要寄存證信函就可以了

就是這麼簡單



後面附上一些資料

祝你好運 心想事成歐



認識存證信函

存證信函,為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書面,是指藉由郵局證明信件內容,以書

信、函件等傳達方式表示意思,其功效除了備作證據,同時亦兼有明確告知對方,

表明寄件人嚴正立場的意味。



但您知道網路上存證信函百百種,要如何使用才是真正正確的呢?



什麼情況下需要撰寫存證信函?

常見情況有下列幾種:

1.需要告知對方重要事項時,例如提前解約。

2.法律上規定需定一定期限催告時,例如終止勞動契約。

3.限期命對方回覆特定事項時,例如是否履約或解約。

4.需保存「已表達意思表示」之證據,由郵局存證,以避免事後對方否認,例如房東通知前房客前來處理遷出時所遺留之物品,否則將逕行處理之。

5.可能會進入法律程序之事項,可以發給存證信函作為最後通知手段,否則將逕行提告,例如發生車禍催告肇事者出面和解,否則將提出民刑事告訴。





如果自己寫存證信函,如何寫才算寫的好?



以下為存證信函之內容:

(1)先釐清目的再開始撰寫

(2)找出相關範本

(3)找出支持論述成立的法規條文或契約約定(權利依據由來)

(4)先交代背景(人事時地物)

(5)說明主要事實

(6)說明爭執事由

(7)說明權利依據

(8)表達己方立場

(9)強調權利合法性,並給予適當時限表態

(10)若未獲回覆,將立即採取積極法律行動以維護權益





了解了所要撰寫之內容後,再來就是撰寫的方法了,只要依照以下的撰寫步驟,相信您自己也可以輕鬆DIY



資料來源:生活智庫法律顧問平台www.smart-life.com.tw 、7-11 ibon「法律小幫手」


此內容最初發佈在 Y! Answers 上,這是一個於 2021 年關閉的問答網站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