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軍教人員免稅符合租稅公平原則嗎?
天天進步
2005-02-17 12:41:52 UTC
新內閣首次行政院會於2.16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取消軍人與國中、小學以下教職員薪資所得免納所得稅規定。行政院發言人卓榮泰強調,儘管取消軍教薪資免稅優惠,但是政府會以「課多少、補多少」為研擬配套措施的原則,例如加強軍教福利補貼等。這樣為什麼是符合租稅公平原則?
二 答案:
Nelson
2005-02-17 16:10:52 UTC
政府會以「課多少、補多少」為研擬配套措施的原則,是為避免抗爭。但是課稅已是必然的趨勢,當初軍人與國中、小學以下教職員薪資所得免納所得稅是因為許久前要吸引人來從事這項工作,現在軍教的收入已經跟上一般水準,更成為大家想從事的鐵飯碗了,實無在以此作為獎勵辦法,就跟當初科學園區股票分紅是以票面課稅,現卻要以市價課稅是一樣的。
bestlong
2005-02-17 12:55:46 UTC
整句話談到不同的事情,為了符合租稅公平原則所以做了取消軍人與國中、小學以下教職員薪資所得免納所得稅規定。



就因為這樣軍人與國中、小學以下教職員要付的稅額就增加了也就是實質所得減少,同時國家的稅收也會變多。



也因為怕實質所得減少,為了避免抗爭所以又找了別的管道來補貼回去。



所以解決了租稅公平的問題卻又產生一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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