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請問彌補虧損應如何做分錄呢?
maylulu
2006-06-16 23:58:36 UTC
1.請問若當年度扣除營所稅後後剩20萬,那分配盈餘時須如何做分錄呢?
2.假設同1.第一年稅後賺20萬.第二年稅後虧損60萬.那麼如何做分錄呢?
3.若原本第一年就虧5萬,那分配盈餘時分錄應如何做呢?
4.若若原本第一年就虧5萬.但是第二件為賺17萬,那分錄又是應如何做呢?
一 回答:
紫星藍
2006-06-18 09:25:32 UTC
1. 讓稅後本期損益金額先跑到累積盈虧,再借:累積盈虧 20萬;貸:法定公積、應付股利、應付員工紅利、應付董監酬勞(需依公司章程上所載的分配百分比去分配金額)

2.第一年賺20萬,若有分配盈餘,分錄同上;第二年只需作借:累積盈虧60萬;貸:本期損益60萬,讓虧損金額跑到累積盈虧,跟第一年無關(若第一年的20萬盈餘有全部分配掉的話)

3.第一年應借:累積盈虧5萬;貸:本期損益5萬。由於年度損益虧損的話,就沒有分配盈餘的問題。

4.第一年應借:累積盈虧5萬;貸:本期損益5萬。而第二年應先彌補虧損,再依章程規定比例去分配,分錄應先作借:本期損益17萬;貸:累積盈虧17萬。再作彌補虧損後分配的分錄,即借:累積盈虧17萬;貸:累積盈虧5萬、法定公積、應付股利、應付員工紅利、應付董監事酬勞。


此內容最初發佈在 Y! Answers 上,這是一個於 2021 年關閉的問答網站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