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是和一般進口報關一樣。但是我們都會請出口商將其提供給我們(進口商)的invoice的金額做得很低,並且一定要 show “Samples of no commercial value”.
FYI: 【貨物樣品之通關】
依「關稅法施行細則」規定,「貨樣」係只印有或刻有「樣品」或「非買品」字樣,或於報關時所附文件上載明係樣品或非賣品,供交易或製造上參考之物品。進口貨樣得愈行辦理報關手續,並得先將進口報單送海關核明,在報單上蓋「貨樣提前辦理」戳記,優於一般進口貨物,迅速處理。
※免證限額:進口之廣告品或貨樣,其完稅價格在進口貨品免辦簽證限額以內者,免辦進口簽證手續。其總值以收件人提出證明文件所載離岸價格或經海關核定之離岸價格為計算基礎;離岸價格無從查定時,以海關核估之完稅價格之七成作為離岸價格。如為管制進口類貨品而其完稅價格在限額以內者,亦同。
※免稅限額:依關稅法規定,廣告品及貨樣無商業價值或其價值在限額以下(完稅價格在NT$12,000.00以下;一般物品為NT$3,000.00以下)者,免徵進口關稅。超逾免稅限額之廣告品及貨樣,按其超過部分課徵進口關稅。